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实验室驾照式管理规定2021修订

时间:2021-12-24 点击数量:

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实验室驾照式管理规定(草案)

总则

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是全院开展生物医学研究的公共平台,承担了大量科研任务,近期医院将构建实验仪器共享机制,将使本中心科研服务任务更加繁重。为了更好地履行本中心核心职能,提高工作效率,有必要加大科室管理力度。鉴于本中心以往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存在定义不够明确、条款不够细致,处罚措施不完善,处罚力度过轻,难以起到警示作用等不足,为确保平台安全、规范、高效运行,保障人员和设备安全,在医院医务处的支持和具体指导下,决定将于近期在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推出实验室驾照式管理规定,以培养实验人员形成严谨的工作态度,良好的工作习惯,规范的实验操作流程,进一步提升科室管理水平。

适用范围:通过申报审批程序获准进入本中心进行科学研究的各类人员,包括研究生、科研助理、技术员等。

处罚原则:每人有12分额度,第一次扣完12分责令退出实验室,经再次申请,培训并考核合格后重新上岗;若第二次扣完12分,将暂停半年时间才能重新申请上岗培训,考核合格后准予再次上岗;若第三次扣完12分,将永久禁止在本中心进行科研工作。

处罚分类:根据违规严重程度,尤其是对实验室安全的危害程度,将违规分为轻、中、重三个等级,轻度违规每次扣罚2-3分,中度违规每次扣罚6分,严重违规(具有重大安全隐患或严重影响实验室正常秩序),一次性扣罚12分,详细扣罚标准见处罚细则。

处罚流程:在日常工作中本科室工作人员(平台管理员、平台负责人、科室领导)均为处罚执行者,针对违规现象当面批评、纠正,并依据扣分细则进行扣分,记录在案。未直接发现的违规现象将调取录像,确认违规人员后进行相应处罚(本中心已形成了全域、全时监控体系,可保障实验室工作信息的完整保存和调阅)。若对处罚有异议,相关人员可向本科室领导提出申诉。经查实确有处罚错误,科室将撤销其处罚。若对本科室最终处罚意见存有异议,相关科室领导可申请医务处予以裁决。

通报流程:每月在实验室大屏幕上对当月人员扣分情况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扣满6分的予以黄牌警告。第一次扣满12分的将暂停实验资格,并通知所在单位和导师;第二次和第三次扣满12分,还将上报医务处和教学办,并在院内网公示。

 本规定最终解释权归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和医务处。

实验室违规行为扣分细则(包括7大项,39小项)

分类

具体事项

一、实验操作

1. 为防止操作过程对实验室环境造成污染,原代细胞提取应在动物室(动物来源原代细胞)或一楼通用室5号房间(人体组织)进行,不得在实验室其他区域开展相关操作,违规扣6分。

2. 生物安全相关扣分细则按照《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生物安全管理制度》执行。

3. 为防止放射性安全隐患,严禁在实验室操作国家规定的放射性物质相关实验,违规扣12分。

4. 为保证酒精灯使用安全,离开细胞间应熄灭酒精灯,违规扣3分。

5. 为保证生物安全柜正常运行,生物安全柜内禁止使用酒精灯,违规扣6分。

6. 为规范消毒方法和保证酒精使用安全,细胞平台统一使用新洁尔灭液作为台面消毒液,使用免洗外科手消毒凝胶进行手消毒,严禁将酒精倒入喷壶内使用(但可将新洁尔灭液倒入喷壶内使用),违规扣6分。

7. 为保证超净台和生物安全柜的使用效率,超净台和生物安全柜紫外灯消毒时应使用中文标明消毒时间段(消毒时间应为30min)和姓名,消毒完成后应在20min内使用,若无明确标识或超时视为放弃使用权,他人可继续使用,阻碍他人使用视为违规,扣3分。

8. 为保证紫外灯使用效率,紫外灯(包括超净台,生物安全柜,房间内的紫外灯和移动式紫外消毒车)每次消毒时间不得超过30min,未及时关闭紫外灯(紫外灯连续开启超过30min)视为违规,扣3分。

9. 为规范动物室笼位使用秩序,提高笼位使用效率,笼位空置时间超过15天管理员将重新统一分配。不得丢弃他人笼盒铭牌,未经允许不得私自占用他人实验笼位,违规扣6分。

10. 引种繁殖或新购实验动物需来源于有生产许可证的单位,外单位赠送需提供祖代实验动物相关合格证材料及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违规扣6分。

二、仪器设备使用

11. 未经允许不得随意挪动本科室仪器位置,违规扣6分。

12. 未经允许不得私自携带仪器进入本科室,违规扣6分。禁止将本科室仪器带出本科室,违规扣12分。

13. 为保证实验室安全,严禁私自使用高压蒸汽灭菌锅,高温烤箱,超声清洗仪,违规扣12分。因组织切片修复需使用小型高压锅进行操作,必须征得管理人员同意后在指定位置进行,使用时必须有相关人员在场,违规扣3分。

14. 水浴锅,金属浴,PCR仪,磁力搅拌器禁止过夜使用,违规扣6分。

15. 为杜绝实验室火灾隐患,生化平台洗涤室设有烤片专用恒温烘箱,工作时间内预约使用,并根据需求由工作人员进行调整。严禁私自更改各平台恒温烘箱和细胞平台水浴锅温度设置(其余平台水浴锅温度设置不得超过温度上限),违规扣6分。

16. 温控摇床(低温摇床除外)过夜使用,必须注明使用人、使用日期和时间段,使用时间不能超过72h,设置温度范围不超过50℃,未按规定执行的,扣6分。

17. 显微镜使用后10min内应关闭明场光源,违规扣3分。

18. 配有使用登记本的仪器在使用后应填写使用记录,违规扣3分。

19. 未按仪器操作说明使用仪器,导致仪器轻微故障(本科设备管理员可修复)扣2分,严重故障(需由设备科人员或其余专业人员维修)扣6分。

三、实验废弃物处理

20. 为保障实验室环境清洁和研究人员身体健康,实验室废弃物应分类收集。实验固体废弃物应放入实验室黄色垃圾袋中,生活垃圾放入非实验区黑色垃圾袋中,严禁将实验固体废弃物和生活垃圾混放,违规扣3分。

21. 实验中产生的废液应在实验结束后将其收集于各平台指定的废液(有机试剂,电泳液,电转液,病毒转染液等)暂存桶中,严禁将废液直接倒入下水道,违规扣3分。

22. 针头、刀片等利器废弃物应放入各平台指定利器盒中,违规扣3分。

23. 动物尸体及动物残肢应放入指定冰柜,违规扣3分。

24. 废弃动物应处死后放入指定冰柜,直接将未处死的实验动物放入冰柜视为严重违反动物伦理,扣6分。

25. 微生物废弃物应放入实验室一楼物流室(洗涤室对面)由洗涤室工勤人员进行高压灭菌处理,违规扣6分。

四、物品存放

26. 为规范危险化学品使用,需使用危险化学品时应统一向我科危险化学品管理员提交申请,按需取用(试剂领取时间为每周二下午,周四上午,本科室可领取的试剂危险化学品见备注2)。禁止携带危险化学品(备注3)进入实验室使用和存放,违规扣6分。

27. 严禁私自拿取、使用他人实验相关物品,违规扣6分。与实验相关的各种物品(购买的试剂,配制的试剂,耗材)应用中文标注姓名、物品名、配制或购买日期,且摆放整齐,违规扣3分。严禁占用已明确分配他人使用的区域(如冰箱),违规扣3分。

28. 为保证实验数据的可追溯性和公用电脑的稳定运行,实验检测原始数据应及时使用格式化的移动存储介质从公用电脑中拷贝保存,使用未格式化的移动存储介质拷贝公用电脑中的数据视为违规,扣3分。公用电脑中数据将根据存储容量由所属平台管理员进行保存和定期清理,实验人员严禁对公用电脑中他人的实验数据进行拷贝、删除、移动和修改等操作,违规扣6分。

五、公共资源使用

29. 为保障实验室公共资源安全和规范实验室人员管理,未经实验室管理员允许严禁私自带领未办入人员进入实验室进行实验,违规扣3分。经实验室管理员允许后带领未办入人员进入实验室进行实验发生违规行为,按照驾照式管理规定对已办入人员进行相应扣分。

30. 未经允许不得私自取用本科室公共物品(容器,耗材,超纯水等)至本科室外的区域使用或将非本科室的物品带入到本科室清洗,违规扣6分。

31. 为维护实验资源使用效率,办入平台者应积极开展实验,进入中心主动使用共享门禁系统刷卡。若连续3月未进行实验(每月需至少出勤1次),无出勤记录(根据共享门禁系统统计数据)者,扣6分。连续6月未进行实验(每月需至少出勤1次),无出勤记录(根据共享门禁系统统计数据)者,扣12分。

六、实验室着装

32. 为保证实验人员人身安全和实验室秩序,在实验区进行实验必须穿实验服(细胞室穿专用蓝大褂,其余实验区穿白大褂),严禁穿实验服进入非实验区(会议室,学习室,办公室,值班室等区域,走廊,过道除外),违规扣2分。

33. 为防止交叉污染,严禁将在实验区使用过的手套带入非实验区,违规扣3分。严禁戴手套触碰非实验区及走廊,过道内的电器和门窗等各类开关和把手,违规扣3分。在实验区进行涉及有毒,有害试剂或有生物危害物品(按照本中心生物安全制度规定必须在P2及以上的生物安全实验室操作的微生物材料)的实验操作后,必须更换新手套,未更换手套视为违规,扣3分。使用A类设备必须更换新手套,违规扣4分。

34. 为防止非授权人员进入实验室违规操作,实验室将为实验人员定制两块胸牌,分别在细胞平台和其他实验平台使用,进入实验室必须佩戴定制的胸牌,未佩戴胸牌视为违规,扣3分。

35. 进入SPF级小鼠实验区需更换隔离衣或蓝色实验服(更衣柜备有)和拖鞋;进入清洁级大鼠实验区需穿白大褂和鞋套,违规扣2分。

36. 进入细胞平台应更换拖鞋,不得将拖鞋穿出细胞平台区域,违规2分。

七、公共秩序

37. 为保障细胞平台洁净环境和规范人员管理,细胞平台应从实验室二楼主通道进出,非特殊情况不得从消防通道以及电梯进出细胞室,违规扣3分。

38. 为防止污染,保证层流室洁净环境,进出层流室需随手关门,未关门视为违规,扣 2 分。

39. 实验室各实验区禁止带入食物、饮料等食品,禁止将实验物品带入非实验区,违规扣3分。

40. 实验服应放置在个人物品柜、实验间内,为保证实验服清洁,建议定期换洗实验服,不得将实验服放置在非实验区,违规扣3分。

41. 为维护公共区域(如会议室、学习室等)环境卫生、整洁,垃圾应及时清理、扔进垃圾桶,不得随意丢弃,违规扣3分。公共区域内抽烟、不冲洗厕所、乱扔厕纸等严重违规行为扣6分。

 

备注:

1. 生物安全等级2级微生物:能够引起人或动物疾病,但一般情况下很少引起严重疾病,并且具有有效的治疗和预防措施的微生物。包括:

病毒:急性出血性结膜炎病毒,腺病毒,腺病毒伴随病毒,星状病毒,布尼亚病毒,杯状病毒等81种。

细菌、放线菌、衣原体、支原体、立克次体、螺旋体:金黄色葡萄球菌,马杜拉放线菌,肺炎支原体,沙眼衣原体,人粒细胞埃立克体,达氏疏螺旋体等145种。

真菌:伞枝梨头霉,交链孢霉属,节菱孢霉属,黄曲霉,烟曲霉,白假丝酵母菌等55种。(摘自国家卫生部制定的《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名录》)

2. 本科室可领取的危险化学品:甲醇,无水乙醇,三氯甲烷,丙酮,盐酸,硫酸,二甲苯。

3. 医院试剂中心下发的危险化学品

剧毒化学品:三氧化二砷,氰化物(氰化汞,氰化钾,氰化钠),氯化汞,氧化汞,叠氮化钠,苯胂化二氯,β-巯基乙醇

易制毒化学品:三氯甲烷,乙醚,甲苯,丙酮,高锰酸钾,硫酸,盐酸,苯乙酸

易爆化学品:叠氮化钠

易燃化学品:四氢呋喃,二乙胺,正庚烷,正己烷,苯,乙腈,三乙胺,松节油,萘,氢化锂,石油醚,乙酸乙酯,甲醇,无水乙醇,含乙醇制品,正丁醇,异戊醇,多聚甲醛,活性炭

氧化剂:过氧化氢,硝酸银,重铬酸钾,高氯酸

腐蚀性化学品:硝酸,高氯酸,三氯化铝,甲酸,三氟乙酸,硫酸氢钠,三氯化铁,氢氧化钠,氢氧化钾,氢氧化锂